問題詳情

16 員工人數多少人以上的雇主,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的托兒措施,使員工能安心工作?
(A)員工人數 100 人以上
(B)員工人數 150 人以上
(C)員工人數 200 人以上
(D)員工人數 250 人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8673
統計:A(121),B(35),C(60),D(174),E(0)

用户評論

【用戶】fay147258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23條改至100人了

【用戶】5566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今年改的喔??

【用戶】h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名  稱性別工作平等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 23 條 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下列設施、措施:一、哺(集)乳室。二、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有關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之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