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公司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之公司登記事項,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A)公司章程
(B)主要客戶姓名
(C)董事、監察人姓名
(D)經理人姓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5),C(0),D(0),E(0)

用户評論

悅悅】評論

公司法第393條 :公司登記文件,公司負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聲敘理由請求查閱或抄錄。但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拒絕抄閱或限制其抄閱範圍。公司左列登記事項,主管機關應予公開,任何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查閱或抄錄:一、公司名稱。二、所營事業。三、公司所在地。四、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五、董事、監察人姓名及持股。六、經理人姓名。七、資本總額或實收資本額。八、公司章程。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任何人得至主管機關之資訊網站查閱。客戶姓名算是商業機密吧?   如果公布的話會讓敵手更有削價談判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