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依公司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公司為合併時,存續之公司,應向主管機關辦理何種登記?
(A)設立登記
(B)解散登記
(C)停業登記
(D)變更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統計:A(2),B(0),C(0),D(3),E(0)

用户評論

LIHUEICHI】評論

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第5條 :公司為合併時,應於實行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分別依下列各款申請登記。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應於合併基準日核准合併登記者,不再此限。一 存續之公司為變更之登記。二 消滅之公司為解散之登記。三 另立之公司為設立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