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key01688】評論
第2條
【悅悅】評論
商會法第2條 : 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其範圍依商業登記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商會法第3條 :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商會法第4條 : 本法所定商業負責人之範圍,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及其他法律有關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