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7.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前述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多少元?
(A)三十萬元
(B)五十萬元
(C)一百萬元
(D)一百五十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7927
統計:A(12),B(13),C(154),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稅率、計算、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藍色申報書,有何優惠規定

用户評論

rose66166】評論

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前述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Ula Beaty】評論

第四十四條(99.1.6.修正)(未給與、取得及保存憑證之處罰)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但營利事業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如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處罰者,免予處罰。前項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