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關於法律統一用字的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之創制,用「制定」;行政命令之制作,用「訂定」
(B)實物用「給與」,名位、榮譽等抽象事物用「給予」
(C)僱員、僱主,名詞用「僱」;雇用、聘雇,動詞用「雇」
(D)計畫、策劃,名詞用「畫」,動詞用「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375
統計:A(40),B(43),C(261),D(67),E(0)
用户評論
【Berry Chan】評論
補充聲請。聲申對法院用「聲請」。申請。申聲對行政機關用「申請」。紀錄。紀記名詞用「紀錄」。記錄。記紀動詞用「記錄」。
【周君美】評論
法律用字表http://www.tmu.edu.tw/hrdewpfm/data/216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