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Wang】評論
行政救濟的重心在行政訴訟 訴願是輔助功能減輕訟源 增加其層級就是輔助的輔助 難稱為重心虎爛虎爛 參考參考
【Carol】評論
我也覺得4樓有道理
【準備國考中的一隻小書蟲】評論
我是採刪去法選的(A)人民無受法官公平審判之權利 <一這很明顯是錯的(B)增加訴願層級是行政救濟之重心 <一這好像對 但是我認為非重心(C)擴大行政訴訟範圍是訴訟權之具體保障 <一這也好像對 (D)審級制度無法發揮訴訟救濟之功能 <一這很明顯就是錯的依以上的刪去法 B和C都很猶豫但是C似乎比較沒爭議 就選C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