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土地登記規則第8條Ⅰ主登記,指土地權利於登記簿上獨立存在之登記;【附記登記,指附屬於主登記之登記】。Ⅱ主登記之次序,應依登記之先後。附記登記之次序,應依主登記之次序。但附記登記各依其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