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下列何者為正確稅務行政救濟程序?
(A)申訴→訴願→再訴願→行政訴訟
(B)復查→訴願→行政訴訟→大法官解釋
(C)請願→訴願→行政訴訟第一審→行政訴訟上訴審
(D)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第一審→行政訴訟上訴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4242
統計:A(6),B(11),C(8),D(30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救濟、稅捐保全方式、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Phoenix102311】評論
稅額在新台幣40萬以下復查(原處分機關)=>訴願=>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一審)=>行政訴訟(第二審)稅額在新台幣40萬以上復查(原處分機關)=>訴願=>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審)=>最高行政法院(第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