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將行政倫理當作「發自內心的道德共識」,而非「教條」
【ALEX】評論
倫理的弔詭在於它可以匡正行政行為,卻沒有法律的制裁力量;它可以是改善社會風氣的治本良方,卻也可能被譏為不切實際的空談。
【阿元】評論
弔詭就是『似是而非』
【dog75628】評論
當成「教條」的話,可能會有「目標錯置」的問題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將行政倫理當作「發自內心.....看完整詳解
【阿元-已考取】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