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演變自「工作學校」,藉由共同工作使兒童的身心發展得以均衡發展,養成獨立自主、克進義務等習性,達成職業訓練和公民教育的雙重目的。 「工作」既是道德陶冶的手段,也是職業生活和國民教育的基礎。 提出學者:德國教育家凱欣斯(Georg Michael Kerschensteiner ,1854-1932) 凱欣斯的重要主張: 1.教育之目的,在培養適合國家及時代需要的有用國民。 2.在國家倫理規範下,不容許個人自由思考或單獨行動,而應依從團體生活的秩序。
【李育芬】評論
斐希特(Fichte) ,發表「告德意志國民書」,強調國家主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