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國民教育法對於國民中、小學校長在同一學校連任之規定為何?
(A)不得連任
(B)得連任一次
(C)得連任二次
(D)得連任一次,屆齡退休者得再任兩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0547
統計:A(83),B(2641),C(111),D(30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大學法、運動心理學三碼模式、100 年 國民教育法 修正

用户評論

Miao Wei】評論

任期一任為四年。但原住民、山地、偏遠、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任期屆滿得回任教職。但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得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施方婷】評論

任期一任為四年。但原住民、山地、偏遠、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任期屆滿得回任教職。 但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得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經原學校校 務會議通過,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 日;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楊竣宇】評論

是說比如 楊校長最長8年任期已滿,隔年要退休,可以在提出「校務發展計畫」的前提下,再當原校一年校長唷

歐陽無敵】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