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僱用乙為司機送貨,某日乙於執行職務途中撞傷丙,則:
(A)乙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甲不負任何責任
(B)甲乙各負一半損害賠償責任
(C)甲乙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D)甲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乙不負任何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8447
統計:A(5),B(10),C(188),D(5),E(0)

用户評論

【用戶】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188條(僱用人之責任)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