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除契約另有訂定外,自何時起,由買受人承受負擔?
(A)買賣契約訂立時
(B)標的物交付時
(C)所有權移轉時
(D)價金支付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8333
統計:A(12),B(79),C(19),D(2),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一定會上榜!(閉關中)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373條(標的物利益與危險之承受負擔)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