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oy :) 考上國小英語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1 條本條例所稱曾任各級學校教師年資,以專任為原則,兼任教師年資,折半計算。
【用戶】Yuchen W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這裡的兼任指的是什麼樣的老師呢?主任兼教學嗎?
【用戶】教行.圖資双榜首*重戰高考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to 2F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2條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一、兼任教師: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