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佛劍分說(鐵路事務上榜)】評論
實務見解:吵吵鬧鬧→一讀→摔杯潑水→二讀→搶麥格鬥→三讀通過
【李逍遙】評論
☯法律的制定必須按照一定的程序,有關我國法律制定的程序,下列何者正確? (A)程序委員會編入議程→一讀→委員會審查→二讀→三讀→公布(Ⅰ)程序委員會編入議程(依照法案的優先順序排入議程)。(Ⅱ)一讀~「主席朗讀標題」後,「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如「有爭議得進行黨團協商或逕付二讀」→☀委員會審查(並不一定要經由程序委員會審議後才可進入二讀,一讀後只要有20位立委連署或附議,表決通過後就可逕付二讀)。(Ⅲ)二讀~先將法律草案做「廣泛討論(花最多時間,挑燈夜戰)」,再依次逐條討論、重付審查、修正。「內容修改,在二讀完成,是立法程序中最重要的階段」。(Ⅳ)三讀~「除內容有相互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只得為文字修正,不做內容的更改」。(Ⅴ)公布~「總統依法於10日↓內公布法律,需經行政院院長或相關部會首長副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