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下列何者非司法院解釋憲法所審查之標的?
(A)行政機關之通案函釋
(B)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之決議
(C)判例
(D)地方法院之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0883
統計:A(1029),B(623),C(467),D(2398),E(0)

用户評論

kazue09883804】評論

補充5F

Janet810】評論

恩...個人淺見。函釋是解釋性行政規則,行政規則不是法規命令哦! 有錯請指正,謝謝。法規命令---法律授權----對外--抽象行政規則---機關授權----對內--抽象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釋字587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或判例(B&C),經本院依人民聲請解釋認為與憲法意旨不符時,其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者,得以該解釋為基礎釋字711本件係因一、楊岫涓等五人分別對附表所示之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n 藥師法第十一條(下稱系爭規定)及所援用之改制前之行政院衛生署中華n 民國一○○年四月一日衛署醫字第一○○○○○七二四七號函(下稱系爭n 函釋)(A),認有違憲疑義,聲請解釋憲法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D)地方法院之判決非窮盡司法訴訟救濟制度之「確定終局判決」,故非司法院解釋憲法所審查之標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5 第 1 項 第 2 款)。司法院大法官為「規範審查」,審查該標的為:1.憲法:含修憲條文。2.法律:含法、條例、通則、預算等。3.命令:含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如行政機關之通案函釋)、行政計畫、自治法規等。4.相當於法律或命令者:含判例、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之決議、最高法院民刑庭總會決議、民事庭會議決議、庭長評事聯席會議決議、公懲會案例等。5.與該具體事件相關聯且必要之法條內容或與裁判有重要關聯之法令(釋字第445、535、558號)。6.如將補充解釋納入,則違憲審查之標的尚可包含行憲前之司法解釋與行憲之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