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ovia Chen】評論
中央4.5%喔 新修正的法令
【子恆】評論
特殊教育法第9條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4.依照特殊教育法的規定,地方政府在編列特殊教育預算時,預算額度不能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的多少?(A)4%(B)5%(C)6%(D)7%。修改成為24.依照特殊教育法的規定,地方政府在編列特殊教育預算時,預算額度不能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的多少?(A)4.5%(B)5%(C)6%(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