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書面之行政處分自何時起發生效力?
(A)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時起
(B)以電話告知相對人時 起
(C)自行政機關發文日起
(D)作成行政處分之日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6661
統計:A(1708),B(3),C(11),D(45),E(0)

用户評論

97141346】評論

每次都忘了這條的內容...第 110 條 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但處分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