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關匯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B)未載付款人者,以最後背書人為付款人
(C)未載受款人者,以付款人為受款人
(D)未載發票地者,以付款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781
統計:A(369),B(8),C(5),D(2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097 土銀 票據法

用户評論

】評論

B.未載付款人者,以發票人為付款人C.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評論

第24 條 (匯票應載事項)匯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一 表明其為匯票之文字。二 一定之金額。三 付款人之姓名或商號。四 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五 無條件支付之委託。六 發票地。七 發票年月日。八 付款地。九 到期日。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未載付款人者,以發票人為付款人。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未載付款地者,以付款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付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