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行為,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多久期間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A)7 日
(B)15 日
(C)30 日
(D)3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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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Po Chang Kuo】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 條本條例所定罰鍰之處罰,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三十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第九十二條第四項之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三十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裁決,且未依規定期限繳納罰鍰結案或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