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評論
Parten之兒童社會性遊戲發展階段 /社會互動-遊戲理論1. 無所事事的行為(約在2歲以前):到處走動.東張西望或靜靜坐在一旁,沒有做甚麼特定的事情。:幼兒只看別人玩,不是很專注,若別處有活動吸引,他就跑過去。2. 旁觀的行為(約在2歲以前):當其他孩子在玩時,幼兒只是在一旁觀看,偶爾與正在玩的幼童說話,但沒有參與遊戲。幼兒看別人玩,雖未參與,但非常專注。3. 單獨遊戲(約在2~2.5歲):自己一個人玩玩具,與他人沒有交談等社會互動。獨自各玩各的遊戲。4. 平行遊戲(約在2.5歲~3.5歲):與旁邊的孩子玩相同或類似的玩具遊戲,但他們並沒有進一步的交談。許多幼兒集中在一起,各玩各的遊戲。5. 協同、聯合或稱團體遊戲(約在3.5歲~4.5歲):與其他孩子一起玩,但彼此之間沒有共同目標及互相協助,仍以個人興趣為主。數名幼兒共同玩遊戲或共同分享相同的玩具或遊戲器材,但自己有自己的遊戲主題。6. 合作遊戲(約在4.5歲之後):與其他兒童一起玩,彼此之間有分工及相互協助,以達成共同目標。一群幼兒為一遊戲的主題或目的,每個人有不同任務和角色,大家分工合作,共同達成遊戲目的。
【方】評論
(A) 聯合遊戲:幼兒進行相同或類似活動,彼此會交換玩具或互相模仿、指揮但無組織和角色安排 (B) 平行遊戲 :邁入團體遊戲的第一步,幼兒集中在同一場所,彼此坐的很緊,但無從屬關係及互助合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