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下列何種情形,得請求返還所得利益?
(A)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該不法之原因僅存在於受領人之一方
(B)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
(C)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
(D)給付係為履行道德上之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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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u Jia Shan】評論

第 179 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

林梅文】評論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