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假設行政院認為立法院決議之某法律案窒礙難行,經總統核可於期限內移請立法院覆議,惟立法院於期限內以法定多數決議維持原案。此時,行政院院長應如何作為?
(A)接受該決議
(B)接受該決議或提出辭職
(C)提出辭職
(D)呈請總統仲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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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嗶莫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3ii對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的覆議是「接受」,對不信任案是「提出辭職」。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看完整詳解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 ★ 3 ★★★★★★★★★...

【用戶】Lin Tony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憲法本文、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總統、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院院長對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提出覆議失敗後,得自行辭職以示負責B立法院得對覆議失敗之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使其去職C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即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D總統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主動宣告解散立法院(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