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 J】評論
法規名稱:郵政法 EN第 14 條第六條...
【Mee Chen】評論
一、明信片。二、郵簡。三、信函。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Zora】評論
郵政法第6條 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任何人不得以遞送下列文件為營業。但國內、外互寄之跨境文件,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