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甲為某道路新建工程案之得標廠商,機關於辦理驗收時發現該道路路面一部分成果不符規定,但不妨礙通行安全,亦無減少通常效用,機關認為無必要改善時,得為下列何種處置?
(A)沒收押標金或保證金
(B)提報甲為不良廠商
(C)減價收受
(D)科予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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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ame】評論

政府採購法 第72條1 機關辦理驗收時應製作紀錄,由參加人員會同簽認。驗收結果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不符者,應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其驗收結果不符部分非屬重要,而其他部分能先行使用,並經機關檢討認為確有先行使用之必要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就其他部分辦理驗收並支付部分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