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據《教師法》第四章的相關規定,下列何者不是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情形?
(A)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
(B)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
(C)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
(D)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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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press Chou】評論

教師法 V(A) 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