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評論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設內部單位10科6室。教育局各單位職掌如下: 一、局本部 二、綜合企劃科 三、中等教育科:高級中等學校及國中教育等事項。 四、國小教育科:國小教育事項。 五、學前教育科:學前教育事項。 六、特殊教育科:特殊教育事項。 七、終身教育科:終身及補習教育等事項。 八、體育及衛生保健科:各級學校體育、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等事項。 九、工程及財產科 十、資訊教育科十一、教育視導與品保科十二、秘書室十三、學務校安室十四、會計室十五、統計室十六、人事室十七、政風室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設內部單位6科4室一、綜合企劃科二、運動設施科三、競技運動科四、全民運動科五、輔導管理科六、運動產業科七、秘書室八、會計室九、人事室十、政風室十一、臺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為負責大巨蛋興建之專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