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inliling11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1956年出版的教育目標分類中,布魯姆和戴維‧克拉斯沃爾合作撰寫的《教育目標分類學》將認知目標分成六個階層,知識是最低的階層,評鑑是最高的階層。將認知領域分為六個層次: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概述如下:一、知識:包括記憶名詞、事實、規則和原理原則。表示的行為動詞有:指出、寫出、界定、說明、列舉、命名、認明等。二、理解:只能把握所學過的知識或概念。表示的行為動詞有:解釋、說明、舉例說明、摘要、歸納和區別。三、應用:將所學到的規則、方法、步驟、原理、原則、概念,應用到新情境。表示的行為動詞有:預測、證明、解決、應用、說明……理由。四、分析:將所學的概念或原則,分析為各個構成的部分,或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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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1956年出版的教育目標分類中,布魯姆和戴維‧克拉斯沃爾合作撰寫的《教育目標分類學》將認知目標分成六個階層,知識是最低的階層,評鑑是最高的階層。將認知領域分為六個層次: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概述如下:一、知識:包括記憶名詞、事實、規則和原理原則。表示的行為動詞有:指出、寫出、界定、說明、列舉、命名、認明等。二、理解:只能把握所學過的知識或概念。表示的行為動詞有:解釋、說明、舉例說明、摘要、歸納和區別。三、應用:將所學到的規則、方法、步驟、原理、原則、概念,應用到新情境。表示的行為動詞有:預測、證明、解決、應用、說明……理由。四、分析:將所學的概念或原則,分析為各個構成的部分,或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