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甲開槍欲殺乙,因射擊失準,未命中要害部位,僅造成乙之手臂擦傷,但乙竟因受到驚嚇,心臟病發而死。
就此事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即使乙是死於心臟病發,甲開槍射擊的行為依然是殺人的實行行為;
(B)如果甲不知乙有心臟病,其開槍射擊的行為即與乙之死亡結果間欠缺條件關係;
(C)如果甲不知乙有心臟病,其開槍射擊的行為即無法構成犯罪;
(D)縱使甲不知乙有心臟病,其開槍時既具有殺人故意,乙也因此死亡,故仍應成立殺人罪既遂犯。

參考答案

答案:A

統計:A:138,B:55,C:1,D:56,E:0

難度: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