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依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規定,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因違背法定程序取得
之證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一律不能作為證據
(B)視案情輕重決定可否作為證據
(C)其有無證據能力之認定,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以決定之
(D)一律可以作為證據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11,B:0,C:64,D:0,E:0

難度:非常簡單

用户評論

Chih-sheng】評論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因違背法定程序取得之證據,其有無證據能力之認定,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 本條僅規範公務員,徵信社違法取證可用,但不能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