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貿易法 301 條款(一般俗稱 301 條款)於 1974 年設立,該條款是指對於該國廠商受到當地國不合理或不公平待遇時,該國政府可採用行政手段跟貿易對手國進行談判,假使談判不成時可以逕行採取報復動作(例如實施高關稅等),此條件為下列何 國設立?
(A)美國
(B)台灣
(C)法國
(D)中國大陸

參考答案

答案:A

統計:A:119,B:12,C:3,D:21,E:0

難度: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