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第 2 條規定所掌理之事項中,下列那一項不是在明定項目中?
(A)原住民音樂舞蹈及民俗活動之研究、編纂、策劃、演出及人才之訓練事項
(B)研考、議事、公共關係、文書、檔案、印信、出納、事務管理、財產管理等相關事項
(C)原住民傳統工藝技術展示之策劃、展出及技術人才之訓練事項
(D)原住民傳統創新加值之技術人才養成就職訓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64748
統計:A(15),B(97),C(9),D(157),E(0)

用户評論

【用戶】哆啦z夢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原住民文化資料與文物之蒐集、整理、研究、典藏    、編印、陳列展示及促進學術交流事項。  二、原住民傳統工藝技術展示之策劃、展出及技術人才    之訓練事項。  三、原住民音樂舞蹈及民俗活動之研究、編纂、策劃、    演出及人才之訓練事項。  四、原住民傳統建築物與原住民生活形態展示管理及維    護事項。  五、視聽資料之製作、使用及保管事項。'  六、園區內公共設施與環境衛生之管理維護及遊客服務    事項。  七、研考、議事、公共關係、文書、檔案、印信、出納    、事務管理、財產管理等相關事項。  八、其他有關原住民族文化維護保存、研究發展、學術    研究及交流、社會教育活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