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教育基本法規定,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年應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推估未來幾年之學生及教師人數?
(A)3年
(B)5年
(C)10年
(D)12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8077
統計:A(224),B(975),C(104),D(18),E(0)

用户評論

感謝阿!csc107考上】評論

第 11 條 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前項各類學校之編制,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年應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推估未來五年學生及教師人數,以規劃合宜之班級學生人數及教師員額編制,並提供各校必要之協助。

Yvonne Lee】評論

教育基本法第11條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年應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推估未來五年學生及教師人數,以規劃合宜之班級學生人數及教師員額編制,並提供各校必要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