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EVIN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輔助任務:依法促進人民福利(警察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1)個別辦理方式為原則:一般行政機關推行一般行政以遇有障礙非警察協助不足以排除,或因障礙而有妨害安寧秩序時為限。(2)遵守警察補充原理:以其他機關就該危害無法或不能即時制止或排除者為限。(3)應拒絕情形:如協助之行為非其權限範圍或依法不得為之者、將嚴重妨害自身職務之執行者。(4)得拒絕情形:被請求機關認有正當理由不能協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