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照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地方主管機關得以偏遠地區學校為中心,結合該地區其他單位或機關(構)、非營利組織之空間、人 員及資源,相互支援與集中運用
(B)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聘任之教師應實際服務 6 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
(C)混齡編班或混齡教學,其課程節數,不受課程綱要有關階段別規定之限制
(D)校長任期一任為 4 年,偏遠地區學校經校長遴選委員會同意者,得連任 3 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7059
統計:A(1),B(1),C(4),D(11),E(0)

用户評論

108應屆正取】評論

主管機關就偏遠地區學校之組織、人事及運作,得依下列規定為特別之處理,不受國民教育法及高級中等教育法之限制:一、行政組織依需要彈性設置。二、校長任期一任為四年,其遴選及聘任程序,由主管機關依實際需要另定之;其辦學績效卓著,校務發展計畫經審核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校長遴選委員會同意者,得連任二次。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特定專長領域,跨同級或不同級學校,聘任合聘教師或巡迴教師。四、混齡編班或混齡教學;其課程節數,不受課程綱要有關階段別規定之限制。五、高級中等學校得辦理國中部學生校內直升入學,或辦理優先免試入學。前項第三款之合聘或巡迴方式及其聘任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拚應屆正取】評論

主管機關就偏遠地區學校之組織、人事及運作,得依下列規定為特別之處理,不受國民教育法及高級中等教育法之限制:一、行政組織依需要彈性設置。二、校長任期一任為四年,其遴選及聘任程序,由主管機關依實際需要另定之;其辦學績效卓著,校務發展計畫經審核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校長遴選委員會同意者,得連任二次。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特定專長領域,跨同級或不同級學校,聘任合聘教師或巡迴教師。四、混齡編班或混齡教學;其課程節數,不受課程綱要有關階段別規定之限制。五、高級中等學校得辦理國中部學生校內直升入學,或辦理優先免試入學。前項第三款之合聘或巡迴方式及其聘任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