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佳倫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鑑定類別、鑑定向度、程度分級及其基準http://khd.kcg.gov.tw/Attachment/000001_000977_000001/files/%E9%99%84%E8%A1%A8%E4%BA%8C%EF%BC%9A%E7%A8%8B%E5%BA%A6%E3%80%81%E9%9A%9C%E7%A4%99%E5%90%91%E5%BA%A6%E8%88%87%E5%9F%BA%E6%BA%96.pdf
【用戶】許-1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有分為「身心障礙」法跟「特殊教育法」的分類,兩者是不一樣的身心障礙:輕:55~69中:70~90重:90以上特教法:輕:25~39中:40~59重:60~89極重:90以上所以萬一有位聽障學生是損失40分貝,那他在學時屬於身心障礙輕度聽障學生,但當他不是學生後就要轉為身心障礙法的標準,變成不是聽障了!身心障礙法標準要設較高的原因是因為牽涉金錢補助等社會福利,所以障礙的鑑定會比較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