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g】評論
(B) 不受金額限制
【任飛】評論
1、依所得稅法第36條,與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10條規定,營利事業之捐贈得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且不受金額限制。故(A)正確2、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第1項規定,合於本條規定條件之捐贈,得依所得稅法第36條第一款規定以費用列支,且不受金額限制。故(B)不正確。3. 依政治獻金法第19條規定,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得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列舉扣除,其可減除金額不得超過所得額百分之十,其總額並不得超過五十萬元 (上限規定)。故 (C) 正確。4. 依文化創業產業發展法第26條第1項規定,營利事業符合該條規定條件之捐贈,其捐贈總額在一千萬元 (上限規定) 或所得額百分之十之額度內,得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列舉扣除,不受所得稅法第36條第二款限制 (即 捐贈總額雖 所得額百分之十,但捐贈總額 <=一千萬,仍可以該捐贈總額作為費用或損失列支)。故 (D) 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