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下列何種利息收入,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
(A)郵政存簿儲金利息
(B)銀行存款利息
(C)公債利息
(D)短期票券利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3),C(0),D(0),E(0)

用户評論

ckvhome】評論

(A)郵政存簿儲金利息: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申報(參考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 (B)銀行存款利息:併計綜合所得總額申報(參考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 (C)公債利息: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申報(參考所得稅法第14條之1第1項) (D)短期票券利息: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申報(參考所得稅法第14條之1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