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n Yi Su】評論
當事人的權利 一、自主權(autonomy)自由決定的權利 完全的自我決定 以選擇進入或退出諮商,保留或揭露諮商資料 二、受益權(beneficence)應從諮商受益的權利 其福祉被列為最優先考量 三、免受傷害權(nonmaleficence)應受保護的權利 免於遭受來自諮商過程或諮商員的任何傷害 四、公平待遇權(justice)被公平對待的權利 有權接受諮商 有權參與基於個人需要而設計之諮商計畫 有權尋求適合自己之其他輔助資源 五、要求忠誠權(fidelity)被忠實且真誠對待的權利 有權被尊重、被保密、被真誠的對待,諮商過程被正確的記錄
【P.q. Liar】評論
2.2.4.免受傷害權: 諮商師應謹言慎行,避免對當事人造成傷害。a. 覺知能力限制:諮商師應知道自己的能力限制,不得接受超越個人專業能力的個案。 b. 覺察個人的需要:諮商師應覺知自己的內在需要,不得利用當事人滿足個人的需要。 c. 覺知個人的價值觀:諮商師應覺知自己的價值觀、信念、態度和行為,不得強制當事人接受諮商師的價值觀。為何不是「免受傷害權」?
【趙飛燕】評論
同意樓上說的 此題答案應為受益權~
【晨】評論
因為沒有免受傷害選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