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有使用其土地之權,稱之為:
(A) 抵押權
(B) 地上權
(C) 永佃權
(D) 地役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2622
統計:A(5),B(975),C(8),D(111),E(0)

用户評論

YU】評論

民法第 832 條 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第 851 條 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