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兒】評論
勞基法§44(童工及其工作性質之限制)【相關罰則】第2項~§77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
【唐唐】評論
43 下列何者為勞動基準法所規定平均工資之定義? (A)事由發生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B)事由發生當日為止,勞工於任職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C)事由發生當日前,以任職期間薪資最高之6個月的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D)事由發生當時,依臺灣地區職業類別薪資調查報告,按勞工所從事之職類每人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額度
【唐唐】評論
16勞動基準法基於保護勞工的需要,制定了許多強行規定來限制勞動契約的內容。下列關於勞動基準 法保護童工、女工規定的敘述,何者正確? (A)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 (B)女工一旦懷孕超過3個月,雇主即不得要求該女工從事工作 (C)雇主絕對不可以僱用低於15歲以下的兒童進行工作 (D)經工會同意後,雇主仍可要求童工在晚上12點到凌晨3點之間工作
【唐唐】評論
45 以下有關勞動基準法對技術生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雇主得招收滿12歲之人為技術生(B)技術生訓練契約不需書面(C)雇主得向技術生酌收有關訓練費用(D)技術生人數,不得超過勞工人數四分之一。勞工人數不滿四人者,以四人計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9 年 - 99年 地方政府五等法學大意#4011答案:D 106年保四特考班 高三下 (2017/01/31) 第 64 條雇主不得招收未滿十五歲之人為技術生。但國民中學畢業者,不在此限。稱技術生者,指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技術生訓練職類中以學習技能為目 的,依本章之規定而接受雇主訓練之人。本章規定,於事業單位之養成工、見習生、建教合作班之學生及其他與技 術生性質相類之人,準用之。第 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