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Zoey Hs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108 條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前項行政處分應以書面為之,並通知當事人。第 109 條不服依前條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1 依行政程序法第109 條之規定,經聽證程序所作成之行政處分,其行政救濟程序可以簡化,試問可免除下列何種程序?(A)訴願及其先行程序(B)行政訴訟第一審之言詞辯論程序(C)行政執行程序(D)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之程序﹝96 普考﹞修改成為21 依行政程序法第109 條之規定,經聽證程序所作成之行政處分,其行政救濟程序可以簡化,試問可免除下列何種程序?(A)訴願及其先行程序(B)行政訴訟第一審之言詞辯論程序(C)行政執行程序(D)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