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下列有關土地複丈之敘述,何者為錯誤?
(A)土地因合併申請複丈者,應以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性質相同之土地為限
(B)司法機關囑託之複丈案件,應依司法機關所囑託事項辦理,並應將土地複丈成果圖發給土地所有權人
(C)受理土地複丈案件,應於收件日起15 日內辦竣,其情形特殊經登記機關首長核定延長者,依其核定
(D)土地界址調整應以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性質相同之土地為限。如為實施建築管理地區,並應符合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2604
統計:A(8),B(251),C(46),D(33),E(0)

用户評論

Sabra Chen】評論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22 條

小法(已上榜)】評論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 216 條 受理土地複丈案件應於收件日起十五日內辦竣,其情形特殊經登記機關首長核定延長者,依其核定。各級法院或檢察機關囑託並明定期限辦理者,應依囑託期限辦竣。第 224 條 土地因合併申請複丈者,應以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性質相同之土地為限。前項土地之所有權人不同或設定有抵押權、典權、耕作權等他項權利者,應依下列規定檢附相關文件:一、所有權人不同時,應檢附全體所有權人之協議書。二、設定有抵押權時,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之協議書。但為擔    保同一債權,於數土地上設定抵押權,未涉權利範圍縮減者,不在此    限。三、設定有典權或耕作權時,應檢附該他項權利人之同意書。登記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