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a870828】評論
依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參加建教合作計畫所領取之職業技能訓練生活津貼不予列計。
【莊福元】評論
(A) 低收入戶的家庭總收入包括 : 工作收入、動產及不動產之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前二款以外非屬社會救助給付之收入,包括下列各款之收入: 1.定期給付之失業給付。 2.定期給付之保險給付。 3.定期給付之退休金(俸) 4.其他經本府認定者。
【r50425】評論
感謝樓上同學解答~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