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關於典權回贖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典權定有期限者,於期限屆滿後,出典人須以原典價附加利息才可回贖典物
(B)出典人於典期屆滿後,經過一年不以原典價回贖者,典權人即可取得典物所有權
(C)典權未定期限者,出典人不得隨時以原典價回贖典物,須得典權人同意
(D)典權未定期限者,出典人經過三十年不回贖者,典權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2483
統計:A(46),B(73),C(16),D(371),E(0)

用户評論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A)依民法第923條第1項:典權定有期限者,於期限屆滿後,出典人得以原典價回贖典物。(B)依民法第923條第2項:出典人於典期屆滿後,經過2年,不以原典價回贖者,典權人 即取得典物所有權。(C)、(D)依民法第924條:典權未定有期限者,出典人得隨時以原典價回贖典物。但自出 典後經過30年不回贖者,典權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權。

emulous001】評論

出典人於典期屆滿後,經過二年不以原典價回贖者,典權人即可取得典物所有權

Gigi】評論

(補充)典權之期限:典權約定期限不得逾30年,典權之約定期限不滿15年者,不得附有"到期不贖即作絕賣"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