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linhhh】評論
第 23條(基本人權之限制)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公益原則)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不得逾越必要之程度:比例原則)[反面解釋:(法律保留)]。
【Benny Shie】評論
憲法23條 →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公益原則
【邱昶樺】評論
口訣 : 保、比、公 = 保庇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