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採用問思教學法指導學生時,其正確的學習程序為:
(A)事實→統念→概念
(B)概念→事實→統念
(C)事實→概念→統念
(D)統念→概念→事實。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9667
統計:A(73),B(99),C(366),D(20),E(0)

用户評論

Bird John】評論

探究教學法的知識結構:1.事實:事實是指真實的、被廣泛認同的、具體的事物,是可以觀察、可以觸摸、可以自行證明,不具有價值的含意,是組成概念的元素。2.概念:概念是集合一類或一組具有共同特性的事實所形成的名詞,可以應用於情境、事件、物體的分類和分組。3.統念:統念有人譯為「通則」、「法則」

Hsiao-Ting Li】評論

問思教學法 (或探究教學法inquiry teaching)

pvenice】評論

是蓋統(事實、概念、統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