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鄭俊廷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第十條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8. 依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 (A)調解 (B)和解 (C)仲裁 (D)協議〔92 初等〕修改成為8. 依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 (A)調解 (B)和解 (C)仲裁 (D)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