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不當得利的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其法律上效果如何?
(A)應償還其價額
(B) 應原物返還
(C)應返還其所受的利益
(D)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2727
統計:A(9),B(7),C(23),D(111),E(0)
用户評論
【用戶】pig316603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182條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受領人於受領時,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或其後知之者,應將受領時所得之利益,或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時所現存之利益,附加利息,一併償還;如有損害,並應賠償。